八、违规情形
(一)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:
1.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、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、评审情况的;
2.违规停止评审的;
3.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;
4.收受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供应商贿赂、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;
5.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的;
6.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澄清、说明或者补正的,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;
7.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的;
8.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的;
9.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,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;
10.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的;
11.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、质疑、投诉等法定义务的;
12.参加采购项目需求调查、履约验收、书面推荐供应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;
13.在评审活动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。